央视网消息: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3月2日零时至2023年3月15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备案方式: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http://beian.zhihuihuoyun.cn进行备案),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