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阳 通讯员吴培)2023年,省政府将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列入10大民生项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是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重要环节。即日起,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简称承检机构)开展全面系统的考核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承检机构应具备并持续保持与所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和资质,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应设立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包含样品管理、培训管理、保密、回避等。应当参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留样复核检验等工作,配合做好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等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逃避。
孝感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对承担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抽样检验任务的辖区承检机构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进度、问题发现率等进行日常考核和技术考核,量化打分。每年对承检机构开展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根据日常考核和技术考核的结果,确定承检机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成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招标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在考核中发现承检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资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处理。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出具不实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其他不诚信的情形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停止支付、收回按照合同支付的抽样检验费用,不再委托其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