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群峰 李雨晨)近期,黄石市审计局与黄石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加强国资审计协同监督工作办法》,推进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相互贯通协同,提升国有企业监督效能。
《办法》要求,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双方协商研究部署市出资企业审计工作任务和重点,交流协同工作开展;及时互通有无,邀请黄石市国资委参加审计进点会,根据工作需要黄石市国资委配合审计提供国资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在不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基础上,双方充分沟通;加强企业内审指导监督协同,指导市出资企业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监督企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促进企业内审工作科学发展。
《办法》明确,要建立成果运用机制。黄石市国资委积极有效运用审计结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协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以及其他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他有关执法机关处理。
《办法》强调,要建立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针对问题整改,双方会商确定落实整改的措施和时限要求,对整改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共同研究解决思路,督促和指导各责任主体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审计整改工作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双方保持定期沟通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