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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五一”期间市场经营行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21:3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曾里)2023年“五一”假期将至,旅游餐饮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我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法治诚信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4月21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市场相关经营者发布通告,规范“五一”期间市场经营行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章,遵循公平竞争、合法诚信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七、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八、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和消费纠纷。

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开展对旅游、餐饮、客运、住宿、停车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反食品浪费法》、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

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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