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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闺蜜”竟然……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5日14:46 来源: 光明网

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枫泾派出所

接刘女士报警

称其卧室内的黄金首饰

及现金被盗

接报后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询问得知

刘女士前一晚下班后

去往闺蜜陈某家中小聚

回家后却发现

财物被盗了

民警在查看公共视频后

发现刘女士上班期间

闺蜜陈某曾在

案发地附近出现

离开时手中多了一个小包

形迹可疑

且当晚民警在勘察现场时

陪同刘女士

在一旁等候的陈某

神色慌张

显得尤为反常

经审查

陈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

供认不讳

得手的赃款、赃物

已转移至其浙江的朋友处

据陈某交代

因最近与刘女士

产生了矛盾

便想出以盗窃刘女士

家中财物的方式

实施“报复”

目前

犯罪嫌疑人陈某

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依法采取

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盗窃所得的赃款与赃物

已如数归还给刘女士

警方提醒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外出时务必检查家中门窗是否锁好,以防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