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出游
哪哪都是人山人海
要是选择开车出行
还得头疼找车位的问题
李小姐在假期的时候
就被停车问题整得很闹心

5月3日早上
李小姐将车停在珠海一餐厅前的划线车位
之后她就去了澳门游玩
中午1点左右
她接到了一名男子的电话
表示如果不即刻将车移走
就直接叫拖车公司将车辆拖走

下午6点多,李小姐回到珠海
发现自己车辆已被上锁
对方要求她支付停车费用

一开始是要200的,
后面又说100,
但是这里并没有任何的收费牌,
而且是划线车位,
我不觉得他们有权利收费。

随后,李小姐报警处理
经过民警协调
最终,按照周边停车费标准
李小姐向对方支付了50元停车费
才得以离开

李小姐认为
如果这里停车要收费应该明码标价
没有任何标识却要收费很不合理
5月5日
DV现场记者来到附近走访

现场可以看到
这一排车位都是有划线的
部分空车位目前被木凳霸占了
但周边并没任何
禁止停车或者收费的标识


餐厅员工也向记者证实
锁车收费的现象确实存在
“那天收钱的人
应该是跟我们店是有关系的。”
随后
记者电话联系上当天锁车收费的男子
但对方不愿意对此作出回应

记者走访发现,附近也有一辆
停放在划线车位内的私家车被上锁
门把手放有一张卡片
记者通过上面的电话联系上锁车的男子
“这部车停了5天了,
我们也要做生意的,
我们客人来了都没地方停车,
临时停车一下我们都不管的。”
该男子表示
这里的车位主要供业主
以及就餐和住宿的顾客使用
锁车也是为了警醒车主不要长时间霸占车位
并非是索要停车费

那周边这些商家
对于这个停车场
又有没有收费资质呢?

该男子表示
他们目前正在走流程报批当中
“业主他们正在街道走流程,
以后装个栏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经过记者协调
男子也同意将车锁打开

针对这种现象
律师陈伟杰表示
私自上锁收费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商家来说,
如果他门前的车位需要收费的话,
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
并且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如果没有提前进行公示,
就违反了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对于这种情况,
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另外,商家也不可以因为消费纠纷,
去锁当事人的车,
否则这种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当进行返还,
如果对车主造成了损失,
车主有权向商家进行索赔。”
对于商家锁车收费的行为
你怎么看?
转自:广东民生DV现场 朱小蓉
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