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龙岩交警:2023年5月4日10时许,高某明(男,50岁,永定区凤城街道人)驾驶闽F6H**8小型轿车从永定区仙师镇往凤城街道方向行驶。行经仙师镇仙师村沿河东路路段,遇顾某兰(女,53岁,永定区仙师镇人)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其前方道路左侧往右侧斜过道路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顾某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初查,高某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行经事故路段未根据道路条件控制好安全行驶速度,顾某兰斜过道路未确保安全,是酿成事故发生的原因。目前,肇事驾驶员高某明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应当根据道路条件控制车速,谨慎驾驶,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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