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赛赛 通讯员余威)近日,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出具了《湖北省美丽国省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拟用3年时间,以三大都市圈内交通量较大的普通国道和重要省道为重点,高标准创建3000公里美丽国省道,打造普通国省道高质量发展样板。
《方案》指出,美丽国省道创建活动以系统改造、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安全可靠为原则,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整体优化道路系统,打造高品质干线公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科学确定实施方案;加强干线公路与产业集群、风土人情、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相互融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公路产业线、风情线、生态线、精品线;全面排查整治桥梁、隧道、边坡和安防设施隐患,完善数字化监控设施,强化养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方案》要求,创建美丽国省道的路段应纳入《湖北省公路统计年报》且按照干线公路管理接养;创建路段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的技术等级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一级公路或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受地形和城镇制约路段,可以降低公路等级,但应完善主动防护设施且相邻路段设计速度差不应大于20km/h。创建路段MQI平均值90以上;国道PQI平均值92以上,省道PQI平均值90以上,且无中次差路段;一、二类桥梁(隧道)比例达到90%以上,且无四、五类桥梁(隧道)。鼓励跨县(市、区)联合创建,但创建路段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
美丽国省道创建活动以市州自评、省公路中心评、省交通运输厅核定的方式开展,评价满分100分,其中道路系统40分,景观、服务、保障系统分别为20分,对于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被通报整改的路段则采用一票否决制。每年12月,省公路中心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资料并确认后,将通过网络公布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