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燕珍
5月以来
海南交警查处了一批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5月13日
交警对部分违法行为
及案例进行公示
以此警示
️
案例一
酒后驾驶摩托车
一驾驶员摔倒致死亡
5月7日2时06分,陈某瑞酒后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沿龙华区丁村城南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且行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当行至城南路美舍河路段时发生自摔,造成陈某瑞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查,陈某瑞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
最终,经送医抢救,陈某瑞于5月7日19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一司机二次酒驾被查
被罚款加拘留吊销驾照
5月10日01时25分许,三亚交警机动大队执勤队员在迎宾路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C9**9牌小型汽车,经检测,驾驶人李某文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李某文曾在2020年7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亚交警查获处罚,随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最终,驾驶人李某文因饮酒驾车被罚再饮酒驾车,根据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三
前晚喝酒隔日一早拉货被查
因多项违法行为
被罚款2300元记13分
半年不能开车
5月9日上午,东方公安交警在感城镇感城村路段开展“春季守护行动”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载物超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随即依法拦停。
在检查相关证件时,交警闻到驾驶人陈某明身上带有浓重的酒气。经询问,其表示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因早上着急拉货才匆忙驾驶车辆出门,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忘记随车携带。随即对驾驶人陈某明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东方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陈某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货超长、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4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驾驶记13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暂扣车辆。
5月份全省酒驾违法行为公示
(名单由海南交警提供)


来源:南国都市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