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热点

打卡不符合要求被拒付加班费?法院这么判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17:18 来源: 光明网

无效打卡=无效加班?

被公司外派至项目工地

因工地既没电脑也没网

只能利用休息时间

在酒店写标书

公司却称在酒店打卡

不符合考勤规定

拒不支付相应加班费

怎么办?

丁某入职某建设公司

担任投标经理

并于试用期间

被派驻至项目工地工作

试用期未结束

双方就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但公司迟迟未付加班费

丁某认为

自己周末、“五一”期间都在加班

虽钉钉打卡地点在酒店内

但事出有因

项目工地上并无电脑及网络

自己只能在酒店内制作标书

公司应当按照

双休日双薪、法定节假日三薪

标准给付加班费

公司认为

公司外派考勤要求不仅要打卡

还须在

早上8:30-12:00,下午1:00-5:30

主动与人事部门

每日发起两次位置共享

丁某加班不符合考勤要求

故拒绝支付加班费

法院裁判

丁某工作的项目工地无网络,其作为投标经理,在酒店制作标书符合常理,不能仅以其打卡地点不符合公司考勤要求而否认其加班事实。结合考勤记录和其完成工作成果情况,公司应支付其双休日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加班工资。

转自 | 上海崇明法院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