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路口
12岁少年骑着电动车
冲出路口撞上三轮
险些被碾压……

近日
在淮南
一名少年骑电动车
忽然猛地冲出路口
一头撞上
一辆封闭式电动三轮车
三轮车在采取
紧急避让措施时发生侧翻
险些将少年压在下面
幸运的是双方均未受伤


经查
少年刚满12周岁
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当天
他急着去找同学玩
骑得很快也没观察
当交警提醒少年及家长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时
家长竟反问交警:
“不给骑电动车他上学怎么办?”
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依法认定
少年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
未让右方来车先行
负事故全部责任
少年儿童应急处置能力较差
安全意识相对较弱
交警也在此呼吁广大家长
要重视并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提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安徽交警在这里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
未“够龄”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
骑乘者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3
不走机动车道,遵守交通规则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电动车的本质是“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那一方。
同时,骑行电动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要呈“S形”骑行等等。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遵规骑行
安全每一天
转自: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来源: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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