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来碗米饭!” “我们不提供小碗饭,按桌收,一桌5元。”
5月2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布一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其中,谢家湾街道某餐饮店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且“屡教不改”被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今年4月13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九龙坡谢家湾街道某餐饮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经营过程中,对于需要米饭的消费者,统一收取5元/桌。餐馆只提供不锈钢小盆盛装米饭,而未提供小份米饭等其他选择。同时,餐馆也未对消费者进行提醒,而是直接盛满米饭放到餐桌上。
因该店存在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但餐馆并未引以为戒。4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店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仍“我行我素”。
对此,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给予当事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上游新闻记者严薇)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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