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消防安全不过关
房东作为第一责任人
如果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月1日以来
西湖区已有多名房东
因违反安全规定被行政拘留
连日来,西湖区公安、消防、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西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已有多名房东因违反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且拒不改正,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01
古荡派出所民警在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中,发现辖区嘉禾社区某房东李某某(化姓)的出租房屋存在消防通道堵塞、非居住空间出租、电器线路违规敷设等问题,遂责令其限期改正。
5月13日,派出所民警在复查过程中发现,该房东拒不整改相关隐患问题,西湖公安立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02
张某某(化姓)系转塘街道某处居住出租房屋房东,有15间居住出租房屋集中供他人租住。5月9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处存在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线路敷设存在隐患等问题,即责令限期改正。
5月18日,民警复查时发现房东逾期拒不改正相关隐患问题。西湖公安立随即对该房东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房东作为经营管理人员
务必遵守法律法规
及时查改安全隐患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



转自平安西湖
来源:西湖之声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