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的一对夫妻离婚时,丈夫李某称自己仅有10万元存款,妻子张某申请法院帮助调查。法院调查发现,李某年收入高达300万元,账户还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而作为家庭主妇的张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典》,夫妻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情形的,在分割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分得60%的财产。

来源:荔枝新闻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