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上9点多
交警部门在嘉兴海宁世纪大道上查酒驾时
一辆停下的黑色轿车车窗一打开
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
后又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结果为245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交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
驾驶人神色慌张
一直掩面不语
迟迟不出示有效证件
经核查后发现
驾驶人李某龙(34岁)
竟然连驾驶资格都没取得
还处于“考驾照”阶段
目前才刚通过科目一考试
……

据李某龙交代
当天他刚刚买下这辆二手车
就喝了点“小酒”庆祝了一下
几杯白酒下肚
他萌生了试试车子性能的想法
借着酒劲开车上了路
没想到开出没多远就被交警“逮了”
目前
李某龙已被海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供稿:嘉兴公安
来源:浙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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