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5时35分许,在国道G345来安县半塔镇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货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致3人死亡。经初查,三轮车驾驶人涉嫌闯红灯、违法载人。目前,涉事驾驶人已被控制,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针对此次事故,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三夏”农忙特点,立即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超载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据了解,农用车主要用于田间作业,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在允许其通行的道路上,可从事货运,但不得用于载人,也不能客货混装。如存在违法载人甚至超载情况,再遇上起步过猛、观察不周、车速过快、跟车过近、转向过快等情形,则更加危险重重、安全隐患巨大。
安徽交警提示,农用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集体务工务农出行请勿乘坐超员车辆;驾车请遵守交通信号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穿行公路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安全通过。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任海怡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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