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江苏的女子施某和徐某登记结婚,但婚后拒绝与丈夫徐某共同居住,结婚不到半年,更是直接搬回了娘家。无奈之下,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施某返还8.8万元彩礼、“三金”及其他财产。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支持返还彩礼及“三金”的诉讼请求。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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