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李琦、赵梦晓)今年4月以来,武汉市汉阳法院探索创新“五预”执行预告知机制,即“预执行、预罚款、预拘留、拒执罪预告、预失信”,全流程引导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引导胜诉权益及时兑现,降低经济和时间成本,有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同意跟对方和解。”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拒到法院的被执行人聂某,听到执行法官对其宣读《预拘留决定书》,一改往日的对抗情绪,表示愿意与对方和解。之后,聂某1小时内凑齐6万元贷款,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在汉阳某加工厂与聂某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聂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该加工厂2022年9月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聂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后来甚至拒接电话。得到聂某踪迹线索后,汉阳法院第一时间将聂某拘传至法院,但聂某仍态度强硬,坚称手上没钱。执行法官随即宣读《预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聂某予以“惩戒预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慑于执行威力,聂某一改往日消极躲避、对抗执行的态度,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汉阳法院主要负责人聚焦执行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及制约执行到位率提升的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出台《关于运用“五预”举措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实施办法》,创新“刚柔相济”执行方式,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和采取罚款、拘留、失信、移送拒执等惩戒措施前的5个节点,向被执行人发送预告知文书。通过执前告知和惩戒预警,既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快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又给被执行人留存一定空间,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截至目前,发出预告知文书30份。
明确诉前调解法官对诉前调解成功的,且具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一并送达预执行提醒告知书,实现执行关口前移,以执前督促履行助推执源治理。
完善执行惩戒流程,构建“惩戒先预警、预警后执行”模式,细化适用预罚款、拘留、失信、移送拒执的21项具体情形,对拟采取以上4类执行惩戒措施的,由执行员发起、团队长审批后,视情况向被执行人发送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和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限期内仍不履行的再予以实质性惩罚。
释放预告知效能。搭建教育警示平台,通过预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法律依据,让被执行人清楚知晓执行流程和进度,清晰认识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在督促、震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同时,有效减少执行对抗,让后续执行更顺畅。搭建履行缓冲平台,通过预告知拟采取的惩戒措施,给予了被执行人申辩机会和10至15天不等的主动履行缓冲期,有效避免直接惩戒导致的成本高、影响大、效果差等问题。
搭建沟通和解平台,通过预告知搭建法院与被执行人互动桥梁,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提供有利契机。截至目前,以“五预”机制促使主动履行24件,主动履行金额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