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斌)近日,为全面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江岸区建设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交通大队等相关单位,围绕优化建筑垃圾处置领域营商环境举措进行了专题会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
“以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有效期只有1个月,对于工期较长的项目往往需要多次办理,且每次办理需要到多个部门来回跑,增加了企业负担,现在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效期可延长至3个月,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江岸区工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目前,为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不变,运输线路、消纳场所固定不变”的建设项目,江岸区已放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一个月调整为三个月,已累计帮助地铁12号线兴业路站、连城K3、周大福金融中心等多个项目发放有效期为3个月的相关证件,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下一步,江岸区将继续在服务企业、优化审批等工作上精准发力,紧紧围绕企业关心的难点问题,加快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让企业办事更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