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招委发布关于做好 2023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印发《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根据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我市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
6 月 26 日 9 时至 6 月 28 日 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6 月 26 日 9 时至 6 月 30 日 17 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第二次志愿填报
7 月 29 日 9 时至 7 月 31 日 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三次征询志愿
7 月 22 日至 7 月 23 日,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
7 月 29 日至 7 月 30 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
8 月 5 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
志愿填报方式
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凡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转自招考资讯网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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