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儿童小李在小区玩耍时被流浪猫抓伤,其父母认为,小区内流浪猫、流浪狗增多,物业没有及时清理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将物业公司诉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保护义务,对小区内流浪动物负有必要的管束义务,本案中物业未举证尽到相应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小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发时无监护人在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亦存在一定过错。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责任,小李承担30%责任。(记者周青莎)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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