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关注!
近期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
打着“养老服务”
“健康养老”等名义
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
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吸收老年人资金
给老年人造成
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民政部特别提醒
相关表现形式和
风险提示
一同关注
养老服务领域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
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没有实际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碰瓷”养老服务机构,以办卡返利、福利补贴、享受折扣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2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出租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以承诺高额收益、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
4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打着“健康养老”名义,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5
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风险提示
1
高额利息无法兑现
承诺的高额利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些机构或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
2
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追赃挽损难度大,本金难以追回。
3
养老服务需求无法满足
一些机构和企业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但往往无法兑现承诺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编 辑:单路
转 自:民政部网站
来源:北京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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