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赛赛 通讯员王维)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自2023年7月1日起,我省对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属、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ETC车辆5%优惠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合计优惠占通行费总金额的7.85%。
此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也有新优惠。7月1日起,我省对进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包括长青、柏泉、武汉北、永丰、施岗、府河、机场北等7个收费站)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对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包括阳逻、施岗、白浒山、汉南、徐家堡、金口、白洋、宜昌桥北、琥亭、沙市、荆州中、黄石西、黄石新港、荆门、石牌等15个收费站)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8折优惠。
据了解,此次系列优惠截止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