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
自己闲置的银行卡
留着也没用
于是将它出借或卖给别人
殊不知
如果收购人利用借得或收购的银行卡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开设网络赌场等
违法犯罪
你也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临高县公安局加来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将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嫌疑人陈某婷传唤到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3年6月初,陈某婷到海口市时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一朋友劳某榜用于收款,并应其要求,将转到自己银行卡里的两万元以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分两批给劳某榜。后该银行卡证实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经询问,陈某婷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临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陈某婷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请广大群众妥善保管个人的
手机卡、银行卡
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
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若发现买卖“两卡”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
向公安机关举报。
转自:临高警方
来源:临高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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