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的成先生某天回家时突然发现,车子进不了小区。物业公司解释,由于成先生没交物管费和车位管理费,几经催促不成,成先生的车牌号就被移出了门禁自动识别系统。双方就缴费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煤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同时,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物管费和车位管理费。基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法院最终判决酌情减少成某应该缴纳的车位管理费。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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