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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开展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09:11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付凡格)7月7日,黄冈市安委办检查组前往武穴市,对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乙醇易燃易爆,你们在露天空地上储存大量回收乙醇,非常危险,属于重大隐患,需立即整改!”在一家药业公司现场,黄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相关专家正在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日前,为推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黄冈市安委办检查组正兵分多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操作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检查组一行来到一家精密化学有限企业,通过实地检查、翻阅资料等方式,对该企业的生产区、辅助区及安全生产台账进行全覆盖检查。

“硝化工艺生产过程中反应热量大,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怎么能让没有持有硝化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人员上岗呢!”在查阅企业资料时,检查组工作人员通过DCS岗位交接班记录发现了端倪,并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将该项隐患列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同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还发生在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组对操作人员的持有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高空作业人员未持有高空作业证。

“你们这里的作业高度达3.2米,但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必须由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检查组专家对企业说道,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生产设施设备未符合防爆要求

爆炸危险区域缩合物车间外一热电阻不满足防爆要求、一车间氯化工艺各楼层卷帘门控制器不满足防爆要求、车间使用的蓄电叉车为非防爆叉车......

在一家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检查组发现内部多个生产设施设备未符合防爆要求,并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将其列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在爆炸危险区域,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一定要具有防爆属性,这是关乎生命的大事。”检查组专家对企业说道,面对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在限期内按规范整改。

据了解,截至目前,黄冈市安委办已检查抽查企业7242家,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86个,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下发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企业举一反三,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求,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数108个。

【责任编辑: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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