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陈亚莉、金红羽)“非常感谢专项行动,促使王某迫于压力主动找我商谈,让我拿到了1万元违约金,剩余款项王某也承诺9月底前全部支付。”近日,武汉市汉阳法院部署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惩”促执成功促使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达成执行和解。
曹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由曹某将购房款及违约金12万余元支付给王某,王某配合将房屋过户给曹某。因王某迟迟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汉阳法院经查控发现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对王某发出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期间,法院发现王某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遂约谈并严肃批评教育王某,告知其法律后果,并拟对其采取罚款措施。王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场写下具结悔过书,表示一定不会再违反限高令,当场筹集1万元还给申请人,希望能达成和解,承诺会尽快履行义务。考虑王某真诚悔过态度较好,且承诺尽快偿还债务,法院决定不再对其进行罚款。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措施。2023年5月,最高院部署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汉阳法院迅速响应,约谈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协查,将7名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其中,训诫3人,促成1件案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