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违法人刘某因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行政拘留。

7月6日20时许,环城交警大队胜利南警务站民警在黄牌货车管控点对一辆黄牌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通行证上的字体和正规办理的通行证有着细微差别,且通行时间节点也和正规办理的通行证不同,民警察觉该车通行证有造假的嫌疑。

▲伪造的证件
后经查证核实,民警发现该车并未办理通行证,驾驶人刘某所出示的黄牌货车编号4*****的电子通行证系伪造。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使用伪造“通行证”的违法事实,声称因自己车辆有违法未处理,无法办理通行证,又想违规入市,遂动了“歪心思”,自己做了一个假的,以为能够蒙混过关,没想到被经验丰富的交警们一眼识破。
刘某已构成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决定,并处罚款500元。
石家庄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办理通行证途径可以通过“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sjzhgajj)→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通行证业务办理或登录“交管12123”APP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切勿动“歪心思”而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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