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朱婷、郭姗姗)7月13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药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2023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以全省机动车(环检)、建筑材料、化妆品、采矿冶金检验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为抽查对象,随机抽取154家(重点领域不低于10%)。重点领域由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计划抽查机构数92家;其他检验检测领域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62家。
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自律意识,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于7月15日前按照《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政策文件专区下载),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自查表自行留档备查。在本次监督抽查中,检查人员将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各有关机构未及时实施自查的,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监督抽查将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采用盲样现场试验等手段。
将重点检查9大问题: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存在其他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行为;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评审工作质量等。
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结论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通报资质认定部门暂扣或者撤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动预计将在11月前结束。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