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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违规行驶肇事致人受伤 城管部门表示:已派专人跟进处理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8日07:2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事故现场 受访者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实习生 陈钰琪

武汉市民田先生开车行至汉阳区一路段时,和一辆洒水车相撞,导致其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洒水车负全责。虽然事后,汉阳城管部门通过保险支付了近2万元的医疗费,但还有2万多元的医疗费是由他自己垫付的。7月16日,田先生求助极目新闻热线,希望对方能积极支付相关费用。7月17日,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田先生被洒水车撞伤属实,目前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跟进处理此事。

洒水车违规行驶撞上轿车

28岁的田先生在汉口一家医院工作,据他回忆,6月11日12时30分许,他驾驶一辆小轿车,经过汉阳区凤凰湖环路与四新中路路口时,小车的左侧突然遭一辆正在作业的洒水车撞击,导致轿车的驾驶室车门受损变形,他本人也被撞伤。

极目新闻记者从田先生提供的现场图片上看到,在一条道路的路边,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车辆受到冲撞后车尾撞上路边的柱形墩子,驾驶室车门有明显撞痕,地上有碎片,洒水车的前保险杠受损。

汉阳区交通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显示:6月11日中午12时30分许,郭某勇驾驶的武汉牌照大型汽车,与田先生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郭某勇的事故责任为全部责任,田先生无责,郭某勇的违法行为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事故发生后,田先生先后到武汉市中医医院和武汉亚心医院检查治疗。医院的检查均显示:田先生当时存在颈部脊髓震荡、C4/5椎间盘突出等症状。

城管称有专人在处理此事

7月16日,田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故发生后汉阳城管部门通过洒水车缴纳的保险,支付了近2万元的医疗费,还有2万多元的医疗费未付。

“我治疗一共花费4万多元,剩下的2万多元费用,一部分是从朋友处借的钱,因为对方没有支付后续费用,我还没有完全康复就办理了出院。”田先生表示,他给肇事司机打过电话没人接。

7月1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拨打涉事的洒水车司机郭某勇电话,接通后对方听说是记者,立即挂断电话。

当日9时许,极目新闻记者就洒水车肇事一事,向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田先生被洒水车撞伤属实,已通过保险公司支付了近2万元的医疗费用,由于有些治疗的资料不全,还在整理中,剩下的费用确实没有支付。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相关单位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一直在跟进处理此事,正在与田先生沟通协调。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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