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南山分局对网络电信诈骗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一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

转自:深圳南山公安
来源:广东台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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