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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最新学生资助政策
7月16日
海口市教育局发布
海口市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2023)
明确海口市学前教育等
四个阶段的助学政策
确保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因贫失学、因学致贫、因学返贫
01
学前教育阶段
在学前教育阶段,海口对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简称“三类幼儿”)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
02
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三免一补”。
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残疾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减免寄宿学生寄宿费每生每年300元。即公办学校免学费入学,民办学校从2023年起按新标准予以减免学杂费。向全体在校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作业本。
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补贴生活费:对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人每年2000元;
对非寄宿的“脱贫户学生、监测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补助生活费,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625元。
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0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标准分两档: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500元,海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此外,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脱贫家庭学生等免除学费;公办学校减免学费、住宿费、作业本费、课本费,民办学校统一按照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420元给予减免学费。
0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的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符合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标准为艺术类每人每年4000元,卫生类每人每年28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2600元。
此外,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困在校学生免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的原则,每年秋季学期开学1个月内,由学生家长向学校、班主任咨询,领取《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资助项目《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一并交给班主任或学校资助部门。
程序分为6个步骤,包括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复核、公示上报、资金下达以及发放资金。相关申请表可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下载。
为保证政策有效实施,海口市教育局同时公布了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监督热线:66293137、66293813(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12345(海口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记者 王小武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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