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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和酒店被6岁孩子母亲告了,竟是因为……判了!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14:28 来源: 光明网

6岁男孩参加露营节活动时

腿被雕塑砸断,该由谁来担责?

近日

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纠纷案

一起来看看

2021年7月的一天下午

厦门某房地产开发商

邀请公司楼盘的业主

参加露营节活动

地点设在该公司租用的

厦门某酒店露营草坪

6岁的小明(化名)及其母亲受邀参加

当天主题活动结束后

小明在等待他人上卫生间时

攀爬、拖拽放置在卫生间门口

约半米高底座上的石制雕塑

导致雕塑掉落砸伤小明

事发时

小明的母亲并未在场

小明被砸伤后

随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诊断为左侧股骨中段

开放性螺旋骨折

左侧大腿开放性损伤

失血性贫血

随后

小明住院治疗并接受手术

事后

小明母亲将房地产开发商、酒店

一并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

护理费、误工费等

法院判决多因一果,三方均有责任

海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本案属于“多因一果”事故:

房地产开发商、酒店分别作为

经营场所的管理者

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均对事故的发生

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应承担相应责任;

小明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

疏于对小明的监护、管理

也应承担监护责任

首先,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放置较重的雕塑在半米高的底座上却未进行固定,忽略雕塑可能因为推拉、拖拽而倒塌导致的危险,亦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围栏以防止意外发生。本案中,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小明可以轻易地接触到雕塑。正是由于酒店放置雕塑未充分考虑到上述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因素。因此,酒店应承担未履行足够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作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其安全保障义务不仅限于主题活动期间,应延伸至活动开始前的签到直至活动结束后全部人员安全离开。房地产开发商明知活动的参加对象是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家庭成员,却未提高注意义务,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也应承担未履行足够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另外,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小明攀爬、拖拽雕塑的行为,但在事发时,小明的监护人未在场履行监护责任,属于对小明不当行为的管理,也应承担监护责任。

因此

法院一审判决

认定小明因本次事故

受到的损失合计近6万元

由酒店承担2万余元

由开发商承担2万余元

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杨希通讯员 海法

来源: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