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陈亚莉)武汉市汉阳法院开展“荆楚雷霆2023专项行动”以来,以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的方式,以“和”促执,成功促成10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完毕17件,执行到位217余万元。
“我妈妈身体不好,患了癌症,目前我需要在家中照顾母亲,没有经济来源,请求宽限一段时间。”被执行人朱某被拘传到法院后,向执行员解释自己的困难。
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员约申请执行人李某来院沟通,将朱某目前的困境告知李某,希望李某可以体谅。经执行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李某表示理解朱某处境,同意案外人以房屋为朱某的债务提供担保,朱某年底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的方案。此次调解从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出发,人性化执行,既解决了双方矛盾,也照顾到被执行人的特殊状况,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
7月18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徐某提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在拘留所向申请人转账6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秦某与被执行人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中,徐某需偿还秦某借款11万元及利息。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徐某银行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传唤,一直在外逃避执行。
7月17日上午,根据线索,执行员火速出击,蹲守近两个小时,成功在汉阳某小区将徐某控制,并带回法院。执行员对徐某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徐某不为所动。鉴于被执行人一再逃避执行,对法律判决置之不理,且故意隐匿行踪等行为,法院对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下午将徐某送到汉阳拘留所。之后,执行员继续与拘留所保持联系,对被执行人徐某做工作。经反复沟通,第二天上午,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逃避执行是错误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先偿还部分借款。执行员接着与申请人秦某联系,及时转达双方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先行履行金额及后续分期还款协商一致。执行员中午加班赶往拘留所,将徐某带到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卢某2014年曾从詹某处借款100万元。被执行人卢某被约到法院后,经执行员分析利弊、耐心调解,当场履行剩余借款60万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由于被执行人卢某未在法定履行期限内偿还借款,2021年2月,申请人詹某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前期执行过程中卢某较为配合法院工作,此次活动中本着“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执行员组织双方来院进行调解,对卢某展开教育,明确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劝说詹某考虑卢某的实际情况。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款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卢某一次性支付剩余借款,詹某对利息部分作出让步,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下一步,汉阳法院将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展现“雷霆”之力的同时,始终贯彻善意文明的理念,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