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澧县公安局烽火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
称其微信里的4700元
不翼而飞了
经民警调取银行流水
核对交易记录
发现前同事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25日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传唤到案

经审讯
胡某曾与刘某一同务工
因刘某不熟悉微信缴纳罚款业务
胡某便指导其使用
此时
胡某便记下了周某的
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
随后
胡某只要遇到自己没钱
就会偷偷用刘某的手机
把他的钱转到自己的微信上
每次500元到1000元不等
累计转了8次,共计4700元
转完账以后
胡某都会把转账记录删掉
并将盗来的钱财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
在审讯室
犯罪嫌疑人胡某对自己
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胡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转自:临澧公安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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