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17时52分许
在含山县仙踪镇某村路口
一辆三轮车左转弯时
与对向车道直行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三轮车驾驶人受伤
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
交警依法认定
三轮车驾驶人
在无灯控路口转弯时
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负事故主要责任
货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
未提前减速慢行
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01
有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02
无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行车需礼让抢行出祸端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都是路口安全行车的关键
那么两车相汇时
究竟怎么走才正确
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➁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➂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没有信号灯,转弯礼让直行
交警提醒
为了安全
无论是转弯还是直行
都要认真观察、谨慎驾驶
“让”和“慢”同行
把安全带回家
转自: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来源: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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