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马楠)“开发企业如发生违建建设行为,在规划核实期间,违法处理周期少则两周,多则数月,同时并处罚款。不仅改正成本高,还会影响后续手续办理。”近期,东湖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批后监管实施方案,并组织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园区办负责人开展专题宣讲。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建筑工程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同时,统筹“批、征、供、用、投”各环节监管职责,形成统一巡查、统一监管的多管合一制度,东湖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监管模式,统筹资源,将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在建人防工程现场巡查、临时用地批后监管、供应后土地开工竣工动态巡查及低效用地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五项工作纳入统一的批后监管。建立权责清晰、科学合理、有序高效的监管体系,大大缩短企业竣工备案、验收核实、竣工手续办理的时间。
据悉,本次制定的批后监管实施方案,加大了巡查的频次频率,对关键节点的巡查内容作出规范要求,并辅以无人机航摄等技术,确保在违法行为发生初期及时发现、移交、制止,最大可能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东湖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批后监管将在“轻审批、强监管、重服务”中探寻平衡,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流程,发挥技术团队优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批后监管机制,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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