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纳芳)往后乘坐飞机出行,成本要增加了。昨日,记者从九元航空、山东航空等多家国内航司了解到,8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上调。
此次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名成人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名成人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个位尾数不足10元的按舍去尾数计收);800公里以上航线,每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据悉,此次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上调为今年年内首次。上调后,市民单程出行成本较上月分别涨了10元和30元,但较年初(1月5日前)60元和120元的收费标准来说仍然较低。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调整生效前(即8月5日前),购买国内航班机票所执行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仍为20元和30元。
来源:厦门晚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