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凌晨1时50分许,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辅警陈鹏飞同志,在京台高速公路协助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被车辆撞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25岁。

陈鹏飞,男,1998年3月出生,平原县恩城镇门吴村人,2016年9月加入公安队伍,生前为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六级辅警。

生命无悔,忠诚永驻!陈鹏飞同志生前一心扑在工作上,把满腔热忱献给了道路交通管理事业。从事警务辅助工作7年来,他吃苦耐劳、兢兢业业,既干外勤,又当内勤;面对繁杂的工作任务,始终保持严谨有序的优良作风,为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践行了一名辅警的忠诚和担当。

8月1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举办追悼仪式,沉痛缅怀陈鹏飞同志,向陈鹏飞同志告别。
作者:张双双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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