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通知,就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进行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实地调查。
据悉,今年初,国家文物局提出2023年将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计划用3年到4年的时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此次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全国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超过76万处。
在即将启动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考古工作中新发现文物,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的革命文物、石窟寺、黄河、长江等专项资源调查中新发现文物,本辖区组织开展的各类区域性专题调查中新发现文物,建立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并掌握历史建筑名录和行业类文化遗产名录,如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工业遗产、中华老字号等。
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在普查准备阶段对列入线索的普查对象建立预先保护机制,完成文物认定程序前不得迁移、拆除。各地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建立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将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一对照,逐处明确保护级别。(记者杨湛菲、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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