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到孩子了,他掉下来了......”,这是一男子在报警中自述,然而当交警进行调查时却发现,这场“车祸”另有隐情。

男子报警自首,原来是“菌驾”出现幻觉
近日,云南一名男子报警称,他在路上开车时,看到一个小男孩突然掉下来被自己撞上了。

当民警赶到后,查看男子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记录的就是正常行驶的画面,并没有男子所说的小男孩。

经过一番询问后,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前一天中午炒见手青吃,后来又把剩下的菌子回锅热了后吃完。

民警询问男子是否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男子称,看到了很多小人人,还有其他幻觉。

最后,男子询问民警“我要被关几天?”民警表示不用关。

酒驾、醉驾听得多,“菌驾”还真是第一次听说“菌驾”到底属不属于交通违法?会不会面临处罚?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酒驾与“菌驾”有点类似,应该提倡“吃菌不开车 开车不吃菌”。
对此,云南交警表示:酒驾和吃菌子中毒后驾驶车辆还是有着根本区别的↓
酒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而吃菌子中毒后驾驶属于食物中毒后的驾驶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到医院救治。
交警提醒——
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晕、恶心、幻听、幻视等症状,属于食物中毒,千万不要擅自开车或独自出行,应立即催吐并就医治疗。
当行车过程中出现上述症状不得不在高速路上停车时,要冷静、正确处理:
1、若车辆仍可以挪动,要先将车辆挪到最右侧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2、驾乘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点,不要在车内或车辆周围停留,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置三角警示牌;报警等待救援。
若进食野生菌后在数分钟到3天(72小时)内,感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烦躁不安、幻觉或有其他不适时,要高度怀疑是不是野生菌中毒,千万不要麻痹大意,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即刻就医。
再次提醒:
来历不明的蘑菇
不摘!不买!不吃!
综合:广州日报、云南交警、云南疾控
来源:河北交通广播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