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9353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即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15个区域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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