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向东)“柯散英,宅基地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房类型原址翻建,建设层数2层,建设高度10米……”8月25日,位于大冶市陈贵镇陈贵湾的一张农村建房公示牌,引起路人的纷纷侧目。
这也是陈贵镇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监管的一个场景。今年来,该镇制定了一套行之管用的细则。
以柯散英家建房为例,第一步,其必须具备宅基地资格权,然后按照程序,向所在村组织提出申请。其中的申请材料包括《建房申请书》《四邻协议》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属于异址拆旧建新的或者原址改扩建的,还必须提供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步为村组审核。村组审核具体来说,分为两小步,先是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负责核实申请理由,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理事会会议征求意见,再由村民小组将村民申请、群众意见等材料提交村委会审查。
假如这一步,成功过审,接着就是第三步,镇级审批。镇级审批由分管副镇长牵头,农业农村、资规、城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电力、通信、油气管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召开联审会议,共同审批,并形成《联审会议纪要》后,交由镇长终审,通过后,向申请建房农户发放《大冶市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建房公示牌》。
“这些程序看似复杂,实则十分必要。”该镇分管负责人说,这样做以后,建房的规矩便立起来了,违建乱建之风将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资源将得到优化合理利用。
为了保证农民按规矩建房,还有第四步,监督管理。这一步,主要是通过部门“四到场”,全过程加强监督。
具体而言,部门“一到场”,到现场审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各类规划,是否符合林业、公路等相关限制;部门“二到场”,到现场核实是否按照审批标准进行施工;部门“三到场”,到现场对建筑面积、高度、施工安全、建筑风貌进行过程监督;部门“四到场”,负责核实是否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土地,建筑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与此同时,该镇通过村级监督、社会监督、违建处置等措施,设置违建举报奖金机制,督促村民规范建房行为。
走完了以上四个步骤,最后就是第五步,验收颁证。村民房子建起来后,由村级向镇里提交验收申请,相关部门“四到场”验收,通过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