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商涵惠)“黄梅法院推行的金融机构缓交诉讼费的政策真是太贴心了!”黄梅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徐律师点赞道。近日,黄梅法院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机构免预交诉讼费用机制,获得了多家金融机构的大力称赞。
近年来,以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金融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为降低金融机构的诉讼负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黄梅法院针对金融案件数量多,金融机构胜诉率高、支付能力好、诚信度高等特点,对以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起诉的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或金融机构以明确的到期债权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公示催告等纠纷案件试行免预交诉讼费用机制。
在金融机构免预交诉讼费用机制试行期间,黄梅法院共为43件金融案件,免预交诉讼费用8万余元。金融机构仅需在立案时提交《免预交诉讼费用申请书》和《诉讼费用缴纳承诺书》,承办法官经审查作出《准予免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案件即可进入审理阶段,胜诉后无需进行退费处理;若败诉,承办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七日内通知金融机构补交诉讼费用。
金融机构免预交诉讼费用机制的建立,不仅优化了收、退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将法院和金融机构从缴费、收费、退费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还进一步简化了涉金融机构案件从立案到审理阶段的流程,提高了此类案件诉讼效率,缓解了资金流转压力,让金融机构在打官司过程中“轻装上阵”,对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的诉讼周期和费用成本具有积极意义,为辖区金融秩序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