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用心浇灌祖国花朵
引导学生绽放不同人生色彩
然而
有人竟为了一己之仇
把教师这个职业
作为攻击他人的武器
在网上大肆“举报”
将老师推上舆论风口浪尖……
昨日
厦门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一名教师因被前妹夫
多次不实举报
最后患上抑郁症
而举报原因竟是……
来看法院如何判决!
妹妹离婚后
她被多次不实举报……
高老师(化名)是一名高校教师
因妹妹与妹夫感情破裂
经法院判决离婚后
妹夫阿明(化名)
便迁怒于高老师
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
说高老师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并通过新注册的小号
在各大平台发布控告文章
长期遭受阿明的
不实举报、网络指控
高老师开始严重失眠
精神状态越来越差
经精神科医生诊断为抑郁状态
为此
高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高老师:
我要求阿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阿明:
我的举报是正义的,高老师起诉是对我的打击报复。
阿明声称
对高老师的腐败行为
他掌握了大量事实和证据
并向法院提交了
与受害学生家长
通话录音的文字整理
内容是高老师存在
索取入学费的行为
法院判决:
构成名誉侵权!道歉赔偿!
法院要求阿明
提交完整通话录音后
经与文字稿比对发现:
文字稿中缺失了学生家长反复否认被索取入学费的重要内容,而阿明在录音中不断虚构“高老师已经承认自己收钱了”“教育部门将会通知学生家长去退钱”等言论诱导家长回答,家长对此也仅做了消极回应。
故法院认定:
阿明提供的通话录音
存在虚构事实内容
采用明显误导方式取证
证据内容关联性
明显不足的严重瑕疵
依法不予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
目前没有任何职权部门认定高老师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阿明未经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且明知录音存在诸多问题、证明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先后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指控文章,故意不如实披露全部内容,极易误导公众对高老师作出违纪违法的负面评价,必然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明显构成对高老师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院为此判决:
阿明立即停止
公开发布侵权文章
于各大网络平台
发布向高老师的道歉声明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官说法:
不实检举控告
可构成名誉侵权!
本案涉及公民行使
检举权利与侵害名誉权的
界限认定问题
实践中,公民检举、控告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时容易出现检举、控告的违法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相符的情况,如行为人认为自己检举揭发的是真实存在的违法违纪事实,没有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他人的故意,此情形仍属于行使检举控告权范畴,不存在侵害他人名誉权情形。
但如行为人明知检举控告的情形系捏造或歪曲事实,则有陷害他人之故意,如行为人进一步将捏造、歪曲的事实发布于公开网络平台,则或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之降低,构成对他人名誉权之侵害,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法官对此呼吁:
在全社会形成
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让教师们
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在岗位上有幸福感
事业上有成就感
社会上有荣誉感
转自: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