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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伤爱车后,上海爷叔不想得罪邻居,非要物业赔→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0日15:58 来源: 光明网

“高空抛物”已经成为

不少城市、社区的心病

防不胜防的坠落物

严重威胁着

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日,家住普陀的苗先生

就遇上了类似的糟心事

自己的爱车

被高坠的花盆砸了

甚至因此陷入了数年的官司纠纷

苗先生家住普陀区某大型社区内,前些年,年过半百的他考了驾照,买了一辆汽车,对车是爱护有加。

2020年12月29日,由于寒潮突袭,狂风暴雨席卷申城。第二天一早,苗先生醒来准备开车时,没想到车顶居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花盆砸坏,眼前一幕着实吓到了苗先生,他立即报警。

经过警方到现场初步调查分析,花盆大概率是来自小区一栋楼04单元的低层住户,但是警方上楼勘查后,并没有找到坠落花盆的印痕,所以花盆的主人难以确定。

按照相关法律,苗先生有权将整个单元全体居民告上法庭,但是由于苗先生并不想得罪邻居,所以将矛头指向了另一方——小区物业。

苗先生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高空抛物频发的情况下没有引起重视采取措施,而且也未安装监控,导致实际侵权人无法锁定。事发六个月之后,苗先生向物业公司索赔修车费8000元。

被告物业公司表示,他们进场才一年多,之前摄像头破坏严重正在努力申请中,但即便新增了监控摄像也无法面面俱到把什么都拍下来,盲区永远都存在,更无法完全杜绝大型社区高空抛物的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小区确实存在人员复杂、收费不高、管理存在难度等情形。但物业未对高空抛、坠物的行为,采取积极防范和监控措施,而《民法典》中又增加了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应该赔偿苗先生。

但对于苗先生8000元的赔偿费用,法院也难以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苗先生车辆维修费人民币2400元。

友情提醒

公民在合法运用法律武器的同时

也应当及时排查自己家中

可能引发高空坠物的隐患

倘若发生了高空抛坠物的损害

积极向公安机关、事发地居委会、

城市管理部门等查找实际侵权人

大家一起努力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新闻坊、案件聚焦等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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