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广东深圳海警局依法对前期查处的一起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组织潜水活动案件的违法行为主体公司作出处罚。涉事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此前,海警执法员在辖区海域巡逻过程中发现,赖氏洲(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有游客正在进行潜水活动。经查发现,现场有3名潜水教练员正在有偿组织和指导5名游客进行潜水活动。但其不能提供在此海域开展潜水活动的相关审批手续,所属深圳某公司亦未取得赖氏洲开发利用权。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海警执法员遂当场予以制止。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文/记者:张丹羊 图/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刘真成、汤喆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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