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项罡)近日,大冶市审计局与大冶市巡察办以该市某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托,采取“巡审同步,成果互通”的方式,从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共同协作,实现审计监督和巡察监督充分融合,达到“1+1>2”的监督效果。
审前,巡察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对被巡审单位开展前期调查了解,摸清其上级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及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并拟定工作方案,确定进驻时间、工作方式、人员力量、协作配合、日常联络等联动事宜,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关注了解,利用各自特点和专业优势相互借势,做到巡有重点,审有导向。
审中,巡审同时进驻,进行集中办公,巡察人员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材料、信访接待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财务上的问题进行专业的排摸和核实。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问题,交由审计人员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等方式进行印证;审计发现需借助巡察作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交由巡察人员深挖细查,并从政治上进行分析研判,着力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对事项、问题的双向印证,充分实现巡察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的优势互补实现“1+1>2”的叠加效应。
审后,巡审人员共同研究梳理巡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跟踪,严把问题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审核关口。同时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和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