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旅游,你会选择怎样的交通方式?或地铁、或打车、或租车......针对方便旅游出行的方式“租车”,不法分子又有新的诈骗手段......
2023年9月8日,成都武侯公安双楠派出所接到一起租车纠纷警情。接警后,值班所领导黄彬带领民警刘云飞赓即前往现场开展工作。
经了解,报警人张某系外地来蓉游客,在成都旅游期间,在某租车公司租赁一台别克GL8商务车方便出行。当日,张某到租车公司退还车辆时,租车公司工作人员钱某、罗某称车辆保险杠下侧被擦刮,要求张某赔付,但张某明确表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发生任何问题,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纠纷。
黄彬和刘云飞在工作中现场调看了公司周边“天网”监控,发现了其中的“小猫腻”:原来钱某、罗某在张某还车时趁其不注意,故意用钥匙将车辆刮伤,并谎称车辆伤痕系张某造成,以此要求张某赔偿车辆折旧、维修、停运等相关损失费用1800元......
面对如山铁证,钱某、罗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两人因诈骗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200元。
成都武侯公安提醒:
租赁车辆时应当签订合法合规的租赁合同并认真阅读、全面理解条款内容,尤其是一些附带条件、涉及押金或违约金的条款,要格外留意、做好甄别,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签约后,要注意检查所驾车辆的车况、外观、行驶证记载事项等,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规范。归还车辆时,要及时检查汽车是否有损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成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