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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骑车过路口,撞了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18:48 来源: 光明网

“闯个红灯不要紧”

“有急事,闯红灯没事儿”

“红灯停,绿灯行”

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警示标语

但却总有人“明知故犯”

最终酿成事故、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01

7月18日16时03分许,杜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东周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事故地点,与王某驾驶电动两轮车沿榆山路由西向东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致杜某、王某受伤。

事故成因

02

道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杜某驾车未按规定通行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杜某驾车未按规定通行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杜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闯红灯的危害

03

1.破坏通行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2.增加事故几率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在这里交警蜀黍提醒您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要心存侥幸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以下几点千万不能忘

在此,蜀黍希望大家牢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平平安安出门,安安全全回家

来源:山东交警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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